根据《电子
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《电子
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3号)和《电子
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4号)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电子考核小组考核,现将电子
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,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联系辅导员刘潇老师。同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电子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