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公告
吉大校发[2015]271号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3〕10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电子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校发〔2015〕251号)精神,为做好电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,学校制定了《电子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电子评建工作方案》,现予以印发,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。
附件:电子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电子评建工作方案
电子
2015年11月25日